上海xx服飾公司火災后專項檢測
一、概況
受檢房屋位于上海市青浦區xx鎮xx村xx號,該房屋為一幢地上二層(局部三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房屋,竣工于 2005 年,建筑總面積約 2234.00m2,自建成以來一直作為生產車間及倉庫使用。該房屋于 2021 年 12 月 02 日 03 時 30 分至 50 分之間發生火災,持續時間約 3 小時左右,燒損原料、成品、設備、包裝等物品若干,過火面積約 600.00m2 (第三層),未造成人員傷亡。為了解該房屋受檢區域主要承重構件受火災損傷程度,為后續工作提供技術依據,上海xx服飾公司委托檢測技術公司對受檢區域主要承重構件進行火災后檢測鑒定。
二、檢測內容
(1)調查火災過程、燃燒范圍、過火面積,通過現場殘存材料的狀態分析判斷火災現場的溫度。
(2)過火后結構損傷情況調查,調查混凝土表面色澤、錘擊反應、混凝土剝落、露筋、表層混凝土疏松情況以及損傷情況。
(3)采用回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
(4)混凝土柱垂直度檢測。
(5)對該房屋承重構件進行初步鑒定評級,提交火災損傷檢測報告。
三、檢測依據
(1)《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19);
(2)《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16);
(3)《混凝土結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 50784-2013); (4)火災事故認定書滬青消火認字(2021)第 0006 號
四、判定標準
(1)《火災后工程結構鑒定標準》(T/CECS 252-2019);
(2)《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144-2008);
(3)《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五、檢測及分析結果
(1)受檢房屋位于上海市青浦區xx鎮xx村 xx號,為一幢地上二層(局部三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房屋,竣工于 2005 年。總體建筑平面近似矩形,南北向軸線尺寸長約 15.70m,東西向軸線尺寸長約 47.20m,建筑總面積約2234.00m2。該房屋起火時間為 2021 年 12 月 02 日 03 時 30 分至 50 分之間,火災持續時間約為 3 個小時,起火點:此次事故起火部位為三層 6-7/A-B 軸上海xx公司車間倉庫內亞克力折彎機位置處,起火原因為亞克力折彎機故障起火引發火災。根據火災的影響范圍和房屋受損程度,過火區域可以劃分為三個區域,A 區—該區域受火災影響較大,為重度災區;B 區—該區域受火災影響較輕,為中度災區;C 區—該區域受火災影響較小,為輕度災區。A 區主要為 4-9/A-E 軸;B 區主要為 2-3/A-E 軸、9-11/A-E 軸;C 區主要為 1-2/A-E 軸、11-12/A-E 軸。
(2) 受檢房屋過火區域主要損傷為:A 區部分混凝土柱構件錘擊聲音較悶、有錘痕,顏色呈灰白色或灰褐色,混凝土表面細微裂縫,個別露筋、銹蝕;部分樓混凝土大面積剝落,鋼筋外露、銹蝕;個別梁底部混凝土剝落;錘擊聲音大部分較響,小部分錘擊聲音較悶;過火區域 B 區混凝土構件錘擊聲音較響、無錘痕,混凝土顏色熏黑,混凝土構件未見露筋,個別混凝土構件錘擊聲音稍悶,個別梁、板混凝土局部小面積剝落。
(3)測試結果表明,三層被測混凝土構件抗壓強度在 10.0MPa~27.7MPa 之間,部分構件混凝土抗壓強度值低于強度等級 C20(20MPa)的要求。
(4)檢測結果表明,各受檢鋼筋混凝土柱構件東西向傾斜無明顯規律,東西向傾斜率在 0.27‰~2.68‰之間;南北向傾斜無明顯規律,南北向傾斜率在0.33‰~2.60‰之間。依據《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19),受檢
構件個別可評定為Ⅲ級,部分構件可評定為Ⅱb,其余大部分均可評定為Ⅱa。
(4)根據《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19),A 區中三層柱可評定為Ⅲ,三層屋架可評定為Ⅳ級;B 區中三層柱可評定為Ⅱb 級、三層屋架可評定為Ⅳ級;C 區中三層柱、三層梁、三層板均可評定為Ⅱa 級。
六、檢測結論及建議
(1)依據《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19),對于A區中所有主要承重構件以及B區中被評定為Ⅲ級的構件,建議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換措施;對于被評定為Ⅱb級的主要構件,建議采用提高耐久性或局部處理和外觀修復措
施;對于被評定為Ⅱa級的主要構件,建議采用提高耐久性的措施或不采取措施。綜合考慮經濟造價等因素,在條件允許時可考慮采取三層屋面整體進行拆除翻建處理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2)建議聘請有資質的加固設計和施工單位,對損傷構件進行加固設計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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