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常性檢查
巡視檢查:由經過培訓的專職橋梁管理人員或有一定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負責。
檢查目的:對所需檢查的橋梁的技術狀況和主要存在問題形成一個總體印象,以便能對它們進行初步的排序以及為進一步的檢查作技術準備。
2、定期檢查
通常由具有一定檢查經驗并受過專門橋梁檢查培訓以及熟悉橋梁設計、施工等方面知識的檢查工程師,按照規定周期,對橋梁主體結構及其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跟蹤的全面檢查。一般1-5年一次。
檢查目的:通過對結構物進行徹底的、視覺的和系統的檢查,建立結構管理和養護檔案,對結構的缺損狀況作出評估,評定結構構件和整體結構的技術狀況,確定改進工作和特別檢查之需求,并確定結構維修、加固或更換的優先排序。
3、特殊檢查
(1)城市橋梁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的橋梁。
(2)城市橋梁定期檢測中難以判明安全的橋梁。
(3)為提高或達到設計等級而需進行修復加固、改建、擴建的城市橋梁。
(4)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延長使用的城市橋梁。
(5)常規定期檢測中橋梁技術狀況評定時,1類養護的城市橋梁被評定為不合格級的橋梁,2~5類養護的城市橋梁被評為D級或E級的橋梁。
(6)常規定期檢測發現加速退化的橋梁構件需補充檢測的城市橋梁。
(7)橋梁檢測需要通過重型車輛荷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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